1月29日,西乌旗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第1次会议,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系统总结2022年全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对2023年创建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旗政协副主席、民委主任敖特根巴特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旗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苏木镇统战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是我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旗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自觉维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的责任担当,对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启动以来,全旗上下自觉扛实政治责任,高位推动、高标落实,《重点任务分解台账》中涉及的6个方面56项目标任务和206项落实举措均在有序推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强化自觉,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作为关键抓手,坚定坚决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政治自觉。要提高标准、抓实举措,在人员力量上提标提能、在工作融合上提标增质、在宣传教育上提标扩面,有力有效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创建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不断开创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会后,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卫国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