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海山一行以“四不两直”方式,结合机构改革煤矿监管职能划转工作,随机选择辖区内重点煤炭、电力企业,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旗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陪同。
海山一行通过实地查看、工作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现场管理、安全设施建设、安全制度落实、在岗职工后勤保障、人员薪资保障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并对企业绿色矿山、智慧矿山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海山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两办《意见》为主线,以《条例》为保障,以“八项硬措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矿山企业要持续推进转型升级,提升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等在矿山风险防控、隐患整治、灾害治理等方面的应用水平,进一步健全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隐患问题跟踪整改,规范外包工程管理,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矿山企业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同类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甚至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矿山企业,依法从重处罚,从严惩处并公开曝光,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