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西乌旗召开2023年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西乌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了我旗社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我旗2023年1-9月参保扩面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参保累计达到59159人,其中:企业养老参保人数27081人,机关养老参保人数5628人,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数26450人;2023年扩面参保人数净增1222人,其中企业养老参保945人、机关养老参保252人,城乡养老参保25人,完成率达92.37%。为7233名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21014.41万元;为2052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222.93万元;为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5675人,发放基本养老金2236.41万元;为工伤保险人员支付63.67万元。
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持续为民保驾护航
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完善我旗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力度,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统计全旗需代缴人员名单,按照低保对象、轻度残疾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群体100元标准、重度残疾人200元标准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目前,已为1461人完成代缴20.52万元。
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少跑腿
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入厅事项达到72项,完成要求事项达100%。确立“一窗、一网、一次”三个一的工作目标,全面优化企业员工社保登记等开办流程,持续减环节、压时间、提效率、提交“一套材料”线下“一窗通办”,线上“一网通办”,将企业开办全流程6个环节压缩至2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实现开办“零成本”。已实现“一证通办”,在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均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对社保业务进行“一证通办”,有效缓解了社保业务经办压力,大大节约参保单位成本,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体现“一件事最多跑一次”的服务宗旨。
在职业年金归集上划运营进展顺利
在2021年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待遇的基础上,2023年为我旗财政全额拨款的135个单位3400余名参保职工进行职业年金虚账做实工作,补缴2014年10月至2020年12月职业年金共计1.28亿元,成为全区为数不多的实现职业年金正常归集运营的旗县之一。
在服务群众方面,积极配合政务服务局聚焦解决决策慢、行动慢、结果慢等问题,将一体化平台事项工作流程深度优化,将环节、材料、时限能减尽减,在本次专项行动中,中心部门事项总数63项,优化外部事项共计51项,减少材料比率达68.51%,减少环节比率达96.29%,减少时限比率达26.4%,较“两优”专项行动前压减了64.81%。通过深入推进“两优”专项行动,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年初以来,实体社会保障卡新制卡人员共计新增1612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及时召开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工作专题调度会议,明确各银行推进电子社保卡的签发和社保卡服务网点建设的工作职责和时间流程,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卡覆盖面。与农商银行签订“社银一体化”战略合作协议,在农商银行设立便民服务专柜,确定下放社会保险经办事项12项,切实提升银行“一站式”社保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推进社保卡在养老保险业务领域深度应用。
政策解读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可办理退休,领取待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能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缴至15年,应按以下办法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一是如果该职工是在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到达法定年龄时,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才能办理退休;二是如果该职工是在2011年7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到达法定年龄时,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缴费档次标准从200-7000元/年,共划分12个档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返贫致贫人口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西乌旗户籍;2.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3.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为鼓励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政府根据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政府补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64号)文件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国家财政承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即我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0元。2023年9月,我旗制定出台《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地方政府补贴从191元提升至413元,现已向政府申请追加资金,待拨付后向城乡退休居民补发养老金,据统计,目前符合本实施办法发放养老金人数为5675人。
融媒体中心记者
请问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西乌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天鹏
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可办理退休,领取待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能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应按以下办法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一是如果该职工是在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到达法定年龄时,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才能办理退休;如果该职工是在2011年7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到达法定年龄时,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融媒体中心记者
请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是由哪几个部分构成的?
西乌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天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缴费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缴费档次标准共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为鼓励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政府根据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具体缴费档次从每年200元到7000元,共分12个档次,与此相对应的政府补助也由每年35元到100元不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补贴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补贴。其中:
(一)基础养老金
目前,我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50元。对年满70至79周岁的另增加10元,即1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另增20元,即 170元。
参保人选择 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月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139(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三)自2023年7月1日后,地方政府补贴养老金4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