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我旗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第三季度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查,2026年第三季度我旗农村牧区人口集中聚集区周边及外延500米至1000米范围内,未发现黑臭水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10月8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公众对反馈问题有意见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旗政府电话:0479-3524141
旗生态环境部门电话:0479-352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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