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对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白音华四号露天煤矿一期项目生产接续用地(六期)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白音华四号露天煤矿一期项目生产接续用地(六期)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阿拉坦兴安嘎查境内
项目概述:本项目建设规模50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矿采掘场,项目用地总面积为209.8176公顷。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113326.36万元,其中,自有资金33997.908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79328.4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建设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完工时间2032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该事项实际区域内及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主要征求:(1)对本事项的了解情况;(2)对本事项的看法;(3)本事项是否对涉及的群众及社会团体等产生影响;(4)本事项实施期间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5)认为本事项是否引起社会不稳定事件;(6)对本事项的总体态度;(7)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日期:2026年7 月8 日—2026年7 月23 日
四、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15047903332
五、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内蒙古质辰测绘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瑞霞 联系电话:18704779554
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