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棚户区改造任务遗留问题,逐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综合提升巴拉嘎尔高勒镇城镇建设品质,按照巴拉嘎尔高勒镇提升改造规划,对巴拉嘎尔高勒镇部分房屋进行征收,为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西乌珠穆沁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方案。作出2025年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提升改造工作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决定: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提升改造工作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
第一小学周边、原职业中学周边、集中连片零散区域、招商引资项目及公共设施建设所需区域。
三、征收补偿约定期限
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补偿方式
采取以货币补偿为主、产权调换为辅的安置方式进行。
五、征收补偿方式
按照《2025年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提升改造工作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执行。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