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3月17日在西乌珠穆沁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旗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全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旗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落实、社会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旗委常委会4次、依法治旗委员会会议1次、政府党组会5次,专题听取全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苏木镇赋权、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旗、苏木镇两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必学内容,列入全旗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旗委党校主体课程,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年内,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累计举办法治培训10期,培训1170余人次。配合自治区完成法治建设督察及诚信建设工程评估工作,21个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蒙速办·帮您办”,全方位建设一站式工作站,打造“政策厨房”,实施“一企一策”,提供“一对一帮办”“专人专班”服务。巩固“3+3”服务模式,帮办代办次数达2.4万余件。38个部门1720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自治区一体化平台,网上可办率85.97% ,全程网办率80.65%。深入组织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职人员和重点行业人群诚信档案全部建立,重点行业建立信用评价制度,积极推进信用修复工作,不断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排查整治失信问题5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旗本级权责清单目录,明确梳理权责事项6646项,取消490项,下放、执法重心下移58项。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内,全旗36个行政执法单位办理行政执法事项28136件。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门单位保留6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和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新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苏木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举办执法业务培训5期、培训700余人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年共有182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对85件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注销处理。加强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旗政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均依法向盟行署和旗人大常委会备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8次,经清理继续有效27件、宣布失效2件。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旗直党政机关、苏木镇、嘎查(社区)配备法律顾问率分别达到78%、100%和100%。
(三)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诉调、访调、援调对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到位。年内,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5件,涉及人数2397人,涉及金额1.4亿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件,受理38件,年内办结28件,直接纠错4件,调解和解9件。全旗一审行政应诉案件共34件,年内审结29件,行政机关败诉6件,败诉率为20.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深入推行信访代办制,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领导干部开展“接访下访”43批186人次,有效调处化解初信初访23件。全年受理信访事项136件,已办结132件,正在办理4件,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1.47%。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紧紧围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点任务目标,持续抓好命案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做好56名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教育管控和356名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电信诈骗打击治理,破获电信诈骗案85起,确保全旗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54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80余场次,切实提高防火、防汛、抗旱等能力,积极构建预防为主治理模式,2024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44件、政协委员提案76件,满意率达100%。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旗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现执法突出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细化实化考核指标,对各苏木镇、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加强政府督查工作,实地督查10余次,书面督查250余次,保障政令畅通。积极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12个,共查出问题98个,提出审计建议48条。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7176条信息,依申请公开12条信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五)公民法治意识日益增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四制度一评议”工作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及“五大任务”促进条例、“六个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行业部门法律法规,分层次分领域广泛开展主题宣讲,开展法治乌兰牧骑进社区、进牧区等活动,完善更新“法治文化长廊”等阵地,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年内,制定普法责任清单71份,制发提示函8份,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67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100户、嘎查(社区)“法律明白人”401名,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2件。积极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组织16名律师为全旗各嘎查(社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年内,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8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理解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还不够严格,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提升全旗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把握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落地。三是巩固提升诚信建设工程成果,接续实施诚信建设工程,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四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五是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大力开展“助企行动”,组织开展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以执法规范化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六是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常态化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七是做好“八五”普法终期检查评估工作,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普法+”工作模式,实现普法宣传多元化、精准化,推动全民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名 词 解 释
政策厨房是指:在企业开办专区打造政策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条目化、精准化的展示推送,让企业可以逐条式、便捷化获得所需的政策服务。
“3+3”服务模式是指:“旗政务服务中心、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嘎查便民服务站”+“党员中心户代办员、‘两委’成员全程代办员、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全程代办员”服务模式。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制度一评议”机制是指: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制度、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制度、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制度和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五大任务”促进条例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
“六个工程”是指:政策落地工程、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温暖工程、诚信建设工程、科技“突围”工程、自贸区创建工程。
法律顾问“五个一”是指:一要办理一件涉牧法律援助案件。二要每季度至少举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三要服务一次“两委”换届选举。四要参与一次嘎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导的矛盾纠纷化解。五要每季度至少举办一场涉牧法律咨询。
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是指:《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