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制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20 16:50    来源:  西乌旗交通运输局  字体:[ | | ]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的法制化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主业主责,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局法制建设工作开展的5项内容: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时效性审查审核工作,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我局组织专业法制业务人员与外聘公职律师联合建立了专门的审核团队,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审查。对审核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法律、政策和规范方面的知识水平,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实行多层次的审核制度,包括起草部门内部审核、相关部门联合会审、法律顾问审核等,以确保文件的全面性和一致性。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吸纳专业人士、利益相关者和公众的建议,增加文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确保其与法律、政策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正。

  二、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对新出台的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及时的培训学习,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和程序,为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提供时效性保证。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效率和精准度,努力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

  (一)完善行政处罚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践行说理式执法,争取当事人理解和配合。2023年,处理各种行政案件5件,办结5件,未办结0件,收取罚款金额13000元;公路巡查G207线、G306线150次,检测货运车辆2554辆次,累计查处36辆,卸载货物909吨,查处其他黑车1辆,查处非法营运面包车、班车1辆,出动执法人员36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9辆次。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巩固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果“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与法制审核相分离原则,明确法制审核机构不得同时承担执法办案职责。拓宽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方式和渠道。

  (四)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维护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稳定。一是督促检查全旗范围内重点源头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源头上治理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路面巡查、定点检查及部门联动的形式坚决制止和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行为。二是全面加强对道路客运、普货运输、危货运输、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交通运输秩序。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细化落实任务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四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研判行业领域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三、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宣传内容、形式和目标。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可以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行业自律和引导作用。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全年共组织法治宣传活动6次,发放交通安全法规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次。

  四、重视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严格遵守上级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执工作中涉及复议和诉讼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提高交通运输监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监管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对交通运输安全的监管力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鼓励公众参与交通运输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

  年初以来,共组织检查企业72个,深入辖区客运、维修、危货等企业检查并指导安全生产工作21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排查一般安全隐患308项并责成相关企业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四不放过”,限期整改。

  交通运输局法制建设的目标是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的法制化管理,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西乌珠穆沁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