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可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资金共330万元。
一、项目资金分配计划:
1.乌兰哈拉嘎苏木额日和图敖包嘎查扶持旅游项目:分配100万元 。
2.乌兰哈拉嘎苏木巴彦淖尔嘎查文化旅游项目:分配118万元。
3.浩勒图高勒镇巴拉嘎尔高勒嘎查集体草业产业发展项目:分配109万元。
4.管理费1% :分配3万元。
二、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资金共330万元,计划实施如下:
1.乌兰哈拉嘎苏木额日和图敖包嘎查扶持旅游项目,计划投入100万元,购置蒙古包一座(含配套设备)和乌珠穆沁白马共80批(其中:公马60匹、母马20匹)。
2.乌兰哈拉嘎苏木巴彦淖尔嘎查文化旅游项目,计划投入118万,购置7个蒙古包,两个玻璃屋。
3.浩勒图高勒镇巴拉嘎尔高勒嘎查集体草业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投入109万,购置捆草机1两辆、撒肥机一辆、搅拌机1辆,拖拉机6辆、割草机5辆、撒料机1辆等农用设备。
4.提取项目资金管理费1% (3万元)
公示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3日,公示期为10天,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向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民委联系电话:0479—3524229
责任人:新吉勒呼
通讯地址: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电子邮箱:mzj2010@126.com
西乌珠穆沁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