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暖更名过户联办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6-07 16:49    来源:  西乌珠穆沁旗不动产服务中心  字体:[ | | ]

 


  旗直有关部门、供水公司、供电分公司、富龙热力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贯彻盟行署关于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暖更名过户业务联动办理,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暖更名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坚持高效便民原则,根据申请人意愿,通过数据共享、部门联动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暖更名过户业务“一个窗口受理、多个事项联办”,构建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站办结的便民服务体系,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 办理内容及联办事项

  (一)办理内容。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暖更名过户等业务“一窗受理”。水电暖联办部门将存量用户信息整理建立数据库,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可直接查询并调取水电暖用户信息,按照自愿申请、无欠费的原则,申请人选择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过户联动办理的登记双方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进行约定并提交联办事项相关材料。登簿完成后,登记结果及相应的申请信息和电子材料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送到联办部门联办部门及时办理实现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与水电过户“过户即更名”、“一件事、一次办”

  (二)职责分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联办工作的牵头;住建部门负责协调水、暖等相关企业能源部门负责供企业,切实做好办理过户登记相关事宜。

  三、办理条件

  (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动产位于旗所在地城区范围内,其水、电、的使用权分别从原权利人合法取得,且至申请登记日仍由原权利人行使相应权利

  (二)转让方对所转让不动产的水、电、的使用权资格分别继续合法有效,转让受让双方对转让的不动产过户前产生的水、电、暖服务费用进行核实并交割,双方不产生分歧并共同申请登记,否则,不享受“过户即更名”联办服务。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一表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转让方和受让方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受理时,如有办理水、电、暖过户业务需求的,则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暖过户联办流转单勾选填写相应需求,并提供过户所需法定申请资料,与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材料一提交审查

  (二)办理一站服务。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收取申报材料一次性核验身份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联办部门可以通过一体化平台把数据推送至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系统,各联办单位收到系统推送的资料信息后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准确无误的,实现联动办理。

  、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暖更名过户业务联动办理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行联办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对接等工作力度,集中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效率着力推动实施。

  (三)加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公众号等媒体,提高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过户联办的知晓度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