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31 17:00    来源:  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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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进我知识产权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机制,构建差异化知识产权监管模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现将《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乌珠穆沁旗知识产权

                                                                         2023年8月20日    

          

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加快推进我旗知识产权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机制,构建差异化知识产权监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领域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提高知识产权监管服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事关个人、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切身利益,必须严格坚持依法依规,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在设定信用分级标准、监管方式方法上充分考虑行业特征和企业特点等相关情况,确保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有效运行。

(三)坚持过惩相当原则按照失信行为发生的领域、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严格依法分别实施不同类型、不同力度的惩戒措施,提升知识产权领域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保护权益原则严格依法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规则、标准,审慎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认定、联合惩戒等工作,切实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分级分类标准

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及知识产权领域专业评价规范,结合我旗市场主体实际情况,采用百分制计分评价方式(基础分100分,根据信用信息实施加减分),将相关市场主体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级、A级、B级、C级、D级五类,具体标准如下:

(一)等级划分及计分标准

1.A+级(信用卓越):信用积分超过100分。存在附加加分项情形,如获得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知识产权领域重大荣誉奖励、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作出突出社会贡献等。

2.A级(信用优良):信用积分90分以上(含90分)100分以下(含100分)。无任何负面信用信息,同时具备以下任意2项及以上情形: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或核心商标;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近3年无知识产权相关投诉举报或纠纷;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公益活动。

3.B级(信用一般):信用积分80分以上(含80分)不满90分。无严重负面信用信息,存在少量轻微不规范行为但已及时纠正,或具备以下情形: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但未达到A级标准;近3年存在1次轻微知识产权相关投诉举报且已妥善处理。

4.C级(信用较高风险):信用积分60分以上(含60分)不满80分。存在以下任意1项及以上负面情形:未按规定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公示;存在商标恶意注册、专利非正常申请等不规范行为;近3年存在2次及以上知识产权相关投诉举报且未及时妥善处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尚未移出。

5.D级(信用高风险):信用积分不满60分。存在严重负面信用信息,属于以下任意1项及以上情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存在虚假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3年存在多次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

(二)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指标(80分)、加分指标(20分)和减分指标(无上限)三大类,具体如下:

1.基础指标(80分)

企业属性信息(15分):包括注册登记信息完整性、经营年限、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

知识产权动态信息(30分):包括知识产权拥有数量及有效性、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情况、知识产权维护情况等。

监管信息(25分):包括近3年接受知识产权相关检查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行政许可及备案情况等。

社会评价信息(10分):包括行业协会评价、客户反馈、公众满意度等。

2.加分指标(20分)

获得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的,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

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的加8分;

知识产权转化实施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加5-10分;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公益宣传、维权援助等活动的加3-5分;

获得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荣誉奖励的加3-8分。

3.减分指标

存在商标恶意注册、专利非正常申请行为的,每次扣10-20分;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政罚款每次扣20-30分,构成刑事处罚的扣50分;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代理等行为的,每次扣15-25分;

未按规定配合知识产权监管检查、隐瞒真实信息的,每次扣10-15分;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扣20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扣50分;

存在知识产权相关投诉举报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的,每次扣5-10分。

(三)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动态管理,旗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信用变更信息7个工作日内更新信用计分及信用等级。除另有规定外,信用计分因相关情形被扣减或增加满12个月后,扣减或增加的分数清零,引起信用等级变化的,随之更新。建立信用等级复核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全面复核,确保评价结果准确有效。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实施监管工作

旗市场监管局按照实际,组织实施本地区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加强与本级信用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认定、联合惩戒等工作。

(二)构建指标体系

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结合知识产权领域行业特点,梳理目前可获得的数据资源,从企业属性信息、知识产权动态信息、监管信息、企业能力和社会评价等方面构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具体指标详见本方案第三部分)。

(三)完善信息归集

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目录,推动目录内信用信息应归尽归,确保信息归集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重点采集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企业等信息。

(四)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依据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归集的信用信息,对相关市场主体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分类评级,建立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

1.对A+级、A级主体:实施“无事不扰”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在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费用减缴、项目申报等工作中提供便利化服务,优先受理和审核;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知识产权荣誉评选。

2.对B级主体:实施常规监管。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适时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宣讲,引导其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在项目申报、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按常规程序审核。

3.对C级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增加现场检查次数;加强对其知识产权业务的指导和规范,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在财政性资金项目申请、审查便利化措施备案等工作中从严受理和审核。

4.对D级主体:实施严格监管。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实施全链条、全覆盖监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政府项目投标、享受优惠政策等;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限制其开展相关业务,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五)规范信用修复

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主体被扣减信用计分满6个月后,履行相关义务、纠正相关行为且已完成纠正的,可向旗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申请信用修复。旗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修复申请通过的,所扣分数不再计算。存在距离上一次信用修复时间不足12个月、申请修复过程中弄虚作假、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等情形的,不予信用修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实现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惩戒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工作调度

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统筹抓好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目录,重点采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信用信息。

(三)加强宣传培训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有关工作人员指导和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朝鲁门 联系电话:15847940980

附件: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目录

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821日印

附件:

附件: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目录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方式

企业知识产权情况

信用等级

信用信息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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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重点统计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名录情况,包括知识产权拥有数量、类型、有效性等;2. 信用信息备注栏填写加分、减分事项及依据、信用修复情况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