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精神, 全面提升我旗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学质量评价科学化、规范化, 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奖励有关规定 及 《锡林郭勒盟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锡党发〔2021〕31号) ,结合我旗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旗级荣誉称号表彰奖励
旗教育局根据每年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出台具体评选办法,评选表彰旗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表彰人数严格控制在全旗教职工总数的10%以内。每学年在全旗各学段评选出“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研教改带头人”“优秀党务工作者”“校园安全先进个人”等旗级荣誉称号,给予表彰。
二、关于教育教学突出集体及个人表彰奖励
每年以全旗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情况为核心指标,对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教研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学校”奖项。
1.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学校”奖项:
(1)获奖条件:根据全旗小学高学段(4至6年级)抽检成绩计算,抽检成绩以全旗平均分为基准线,给予奖励。
(2)奖励办法和标准: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学校、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各学科总平均分名次各表彰奖励一所学校,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50000.00元,奖励资金应主要用于加强本校教师培训及教育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2.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学校”奖项:
(1)获奖条件:根据全盟中考统招生上线率计算,对超过上一年度统招生上线率或中考平均分总排名超过上一年排名情况的初中学校给予奖励。
(2)奖励办法和标准:一次性奖励80000.00元,奖励资金应主要用于加强本校教师培训及教育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3.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学校”奖项:
(1)获奖条件:根据旗综合高中每年普通高中高考一本上线率计算,超过上一年度一本上线率则给予奖励。
(2)奖励办法和标准:一次性奖励100000.00元,奖励资金应主要用于加强本校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及教育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4.职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学校”奖项:
(1)获奖条件:根据旗综合高中每年职业高考二本上线率计算,超过上年二本上线率则给予奖励。
(2)奖励办法和标准:一次性奖励50000.00元,奖励资金应主要用于加强本校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及教育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教研组”奖项。
1.根据小学高学段(4至6年级)抽检年级各学科成绩、普通高中高考各学科(包括理综、文综)成绩、教研组教研教改成果,各学校(除中学)每年推荐一个“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教研组”,给予每个教研组5000.00元奖励,奖励资金应当用于获奖教研组提高教研能力所需设备及图书资料等。
2.根据初中中考各学科成绩,奖励超出全盟中考单科平均分的教研组5000.00元。奖励资金该教研组毕业年级任课教师均分。
(三)“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个人”奖项。
1.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个人”奖项:
(1)获奖条件:根据全旗小学高学段(4至6年级)抽检单科平均分计算,以全旗(分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学校、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单科成绩平均分为基准线,给予奖励。
(2)奖励办法和标准:奖励单科平均分达到全旗(分民族语言授课学校、通用语言授课学校)单科平均分班级的任课教师给予2000.00元奖励。超出全旗(分民族语言授课学校、通用语言授课学校)单科平均分的,每增一个百分点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个人”奖项:
(1)获奖条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的任意一项将获得相对应奖项):①根据学校中考平均分计算,任课教师所教班级中考平均分达到学校中考平均分给予奖励。②中考考入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班主任及班级任课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③中考考入盟直重点高中统招生班主任及班级任课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④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初中考生考试成绩在全盟中考总成绩排名前50名的给予班主任及班级任课教师一次性奖励;民族语言授课初中考生考试成绩在全盟中考总成绩排名前30名的给予班主任及班级任课教师一次性奖励。⑤初中中考单科成绩排名全盟前5名、前10名,给予任课教师一次性奖励。
(2)奖励办法和标准(按顺序对应以上五个获奖条件):①任课教师所教班级中考平均分达到学校中考平均分给予任课教师8000.00元奖励,超出学校中考平均分每增一个百分点(或每学科计算为120分后每增1分计算)奖励人民币200.00元。②中考考入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按1万元/生标准奖励,考生所在班级任课教师(6学科)按5000元/生标准奖励。③通用语言授课初中中考考入盟直重点高中统招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及班级任课教师按20000.00元/生标准奖励并按百分比分奖金(此项奖励根据中学学科年制结构及学科特点,按百分比分发奖金,学科百分比如下:语文、数学、英语,每学科占12%;历史、政治,每学科占11%;物理占10%;生物、地理,每学科占9%;体育占7.5%;化学占6.5%。);民族语言授课初中中考考入盟直重点高中统招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及班级任课教师按22000.00元/生标准奖励并按百分比分奖金(此项奖励根据中学学科年制结构及学科特点,按百分比分发奖金,学科百分比如下:语文、数学、英语、民族语文,每学科占11%;历史、政治,每学科占10%;物理占9%;生物、地理,每学科占8%;体育占6%;化学占5%)。④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初中考生个人考试成绩在全盟中考总成绩排名前50名的,给予班主任按5000.00元/生标准奖励、班级任课教师(除班主任)按20000.00元/生标准奖励并均分奖金;民族语言授课初中考生个人考试成绩在全盟中考总成绩排名前30名的,班主任按5000.00元/生标准奖励、班级任课教师(除班主任)按20000.00元/生标准奖励并均分奖金。⑤考生中考单科成绩排名全盟前5名的,给予该科任课教师按5000.00元/生标准奖励;单科成绩排名全盟前10名的,给予该科任课教师按3000.00元/生标准奖励。
3.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个人”奖项:
(1)获奖条件(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任意一项将获得相对应奖项):①根据旗综合高中应届普高毕业生高考考入“双一流”院校(包括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专业)本科的学生及其所在班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②根据旗综合高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一本上线人数给予班主任、任课教师奖励;③根据旗综合高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二本上线人数给予班主任、任课教师奖励。
(2)奖励办法和标准(按顺序对应以上三个获奖条件):①考入区外“双一流”院校的,考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按30000.00元/生标准奖励,考生所在班级每名任课教师(除班主任)按20000.00元/生标准奖励;考入区内“双一流”院校的,考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及每名任课教师按20000.00元/生标准奖励。②每班一本上线人数计算,每名任课教师(含班主任)按10000.00元/生标准奖励并均分奖金。③每班二本上线人数计算,每名任课教师(含班主任)按4000.00元/生标准奖励并均分奖金。
三、关于体育美育教育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按照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求,教育局根据参加全旗和全盟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全旗和全盟美育教育展演比赛成绩及初高中特长生升学情况,对“优秀教练员”“优秀指导教师”“优秀辅导教师”给予奖励。
(一)“体育美育比赛成果”奖项。
1.旗级比赛成绩优异的“优秀教练员”“优秀指导教师”“优秀辅导教师”给予1000.00元奖励。
2.盟级比赛成绩优异的“优秀教练员”“优秀指导教师”“优秀辅导教师”给予2000.00元奖励。
3.区级比赛成绩优异的“优秀教练员”“优秀指导教师”“优秀辅导教师”给予3000.00元奖励。
(二)“中高考成绩突出”奖项。
根据每年参加中考特长生考入重点高中人数给予专项训练指导教师2000.00元奖励。
(三)“体育美育高考成绩突出”奖项。
1.根据综合高中应届高中毕业特长生考入一本人数给予专项训练指导教师2000.00奖励。
2.根据旗综合高中应届高中毕业特长生考入二本人数给予专项训练指导教师1000.0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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