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我旗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审批流程,统筹草原生态保护与现代畜牧业转型发展,我局起草形成《西乌珠穆沁旗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请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于2026年8月13日下午五点前将意见反馈至西乌珠穆沁旗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3954565
地址:林业和草原局2楼201室
邮箱:xwqlyhcyj@163.com
西乌珠穆沁旗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审核审批管理办法.docx
西乌珠穆沁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