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多次研究论证已基本形成,现予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限
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9月29日
二、公布渠道
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公布;
公众可通过上述渠道阅知《西乌珠穆沁旗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奖励办法》具体内容。
三、反馈意见渠道
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公众如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邮件、微信平台、电话等形式反馈。
(一)书面形式请直接投递到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求意见箱内。
(二)电子邮件反馈至:xvi1983@126.com
(三)电话反馈(请在工作日来电):0479-3521565
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18847954441
附件1:西乌珠穆沁旗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西乌珠穆沁旗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相关情况说明.docx
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