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自然资源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公安局、旗人社局、旗教育局、旗税务局、白音华税务局、西乌珠穆沁金融监管支局、住房公积金中心西乌旗服务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群众: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我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建房〔2024〕198号)文件要求,我旗拟定《西乌珠穆沁旗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旗自然资源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公安局、旗人社局、旗教育局、旗税务局、白音华税务局、西乌珠穆沁金融监管支局、住房公积金中心西乌旗服务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群众征求《西乌珠穆沁旗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9月24日至10月8日
意见反馈电话:0479-3521565
意见反馈邮箱:xwqjshj@126.com
如逾期未有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西乌珠穆沁旗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西乌珠穆沁旗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起草说明(1).docx
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