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2-04-02 10:55    来源:  西乌发布  字体:[ | | ]

  4月1日,西乌旗召开政务+税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对综合窗口市场化改革进展情况和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行解读。

  

  会上,旗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赵铭围绕综合窗口市场化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解读。

  

  西乌旗综合窗口市场化改革后的综合窗口,体现出三个“明显”变化。

  1.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通过导办分流引导、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快速流转、统一窗口出证几个环节,办事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办理时间平均缩短17%,跑动次数减少超过90%,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2.服务体验明显提升。改革后的综窗人员面貌一新:统一着装、统一礼仪、服务热情、管理规范。每日晨会和夕会、每周考试考核等机制保证了企业化运行的高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了原有体制难以解决的松散拖拉、态度冷漠、纪律性差、业务素质低等问题。

  3.办事环境明显改善。结合综窗改革对政务大厅进行的升级改造,将摆摊设点式窗口改造为环岛式综合受理窗口。同时设置了自助网办区、休闲等候区、投诉接待室及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结合新配备的“好差评”和投诉举报平台,大大改善了服务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西乌旗税务局副局长扎拉嘎玛吉围绕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行了解读。

  1.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包括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时规定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于3月31日终止,此政策对于自然人到税务局办税厅代开或邮局代开普通发票同样适用。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有针对性的扶持餐饮、旅游、零售、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行业,延长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免征长途客运、出租车和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算,税率减按20%缴纳。

  2.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计划今年留抵退税主要分为2大类,4个时间节点。一类是一次性退还存量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将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4月30日前集中办理微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办理小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9月30日前集中办理中型重点行业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12月31日前集中办理大型重点行业存量留抵退税;另一类是按月申请退还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重点行业增量留抵退税。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允许减半扣除;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4.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就是说可以每人每月扣500元,或者由一方扣除1000元,扣除方式意境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也可视同父母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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