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苏龙嘎 西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访谈时间:2024年5月30日
访谈简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激发文化旅游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有效开拓我旗旅游客源市场,不断提高文化旅游业综合效益,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采访人:全国各地都在发展旅游,西乌珠穆沁旗对文化旅游业有什么扶持的政策或是办法吗?
受访人:西乌旗一直以来都在大力发展旅游业,近两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激发文化旅游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有效开拓我旗旅游客源市场,不断提高文化旅游业综合效益,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根据实际情况西乌旗出台制定《西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业扶持发展办法(试行)》。
采访人:《西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业扶持发展办法(试行)》中提到哪些方面的扶持?
受访人:在这个办法中强调设立发展基金、规范扶持补贴范围、给出扶持补贴标准和确认还有就是如何扶持补贴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
为全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经营,发展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业发展,我旗将设立文化旅游发展基金,用于扶持补贴参与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人才培养、品牌创建、新业态、文化创意发展等方面的企业或个人。
采访人:扶持补贴内容都有哪些标准?
受访人:扶持补贴标准里有旅行社扶持补贴、提档升级扶持补贴还有其他扶持补贴。
采访人:针对扶持补贴内容能概述些吗?
受访人:首先旅行社扶持补贴方面。1.招徕游客、新业态等方面的补贴。2.交通补贴方面。3.组织购物方面的补贴。其次提档升级扶持补贴。1、星级宾馆建设方面。2.A级景区建设方面。3.非星级宾馆和特色餐饮企业建设方面。4.C级自驾车营地建设方面。5.乡村旅游接待户建设方面。6.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方面。最后是其他扶持补贴。1、文化旅游商品研发方面。2.文化旅游人才培育方面。3.视频宣传方面。4.演艺娱乐方面。5.“99号公路”沿线商卖点方面。
采访人:扶持补贴是如何确认的?
受访人:成立文化旅游扶持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组(下文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西乌旗文旅协会等部门选派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旅游扶持补贴资金的审核认定和发放工作。认定工作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抽查核实的方式进行,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标准确定补贴项目,并出具核定资金认定书后审核发放。
采访人:各项扶持补贴的确认是相同吗,如果不同,是否能再具体些?
受访人:根据不同项目补贴,也会出不同的确认方式。
(一)旅行社扶持补贴确认
1.上述补贴项目中提到的所有旅游团队抵达西乌旗后,至少在旗内安排1晚住宿、游览2家A级景区(新业态旅游产品视客单消费等情况可适当放宽部分标准)。以上需提供消费证明,包括:发票(需在备注栏写明日期、人数)、门票、电子行程单以及其他消费证明。在我旗镇北物流园区进行游览的团队需在电子行程单上加盖游览企业印鉴等证明材料。
2.旅游团队抵达西乌旗前,须至少提前两天将电子行程单等告知我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抵达西乌旗后,领队要第一时间通知我旗文体旅游广电局,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工作人员对当前团队上述文件资料(一式两份)进行抽查确认。
3.旅游团队返程后,需第一时间将团队在西乌旗期间的消费证明的扫描文件发至旗文体旅游广电局邮箱或邮寄彩色复印件至旗文体旅游广电局(邮箱:xwqwtj2336@163.com;邮寄地址: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文化大厦9楼907办公室,收件人:谷峰,联系电话:0479-3522336,邮编:026200)。
4.飞机旅游团、旅游专列确认说明:
(1)旅游目的地为西乌旗;
(2)消费证明材料抵达后或返程后提供均可;
(3)申请飞机旅游团队补贴或专列补贴主体须为签约旅行社或本地旅行社,并提供机场、火车站开通专线相关证明。
5.所有旅行社扶持补贴原则上执行招徕游客、交通补贴其中一种,可以选择就高补贴标准执行。
(二)提档升级扶持补贴确认
1.被评为国家A级景区、星级宾馆、C级自驾游营地、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甲乙丙级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荣誉的,需提交文化和旅游部、文化旅游厅认定的文件、官网公示公布的信息等进行审核确认。
2.已获得A级景区和星级宾馆等申请提档升级补贴的,经营企业年初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提档升级方案,完成投资后,将施工方案、合同、相关票据、前后对比图片等资料或工程审计报告提交工作组审核确认。
3.非星级牧人之家(民宿)自愿向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提出申请,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行业标准进行打分,并征求所辖苏木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意见,根据全年经营、服务和市场行为规范等情况进行评定和补贴。针对统一布草等申请补贴的,需提供购买或租赁的消费证明。
4.非星级宾馆和特色餐饮企业,需提交由旗文旅协会出具的考评结果和动态管理数据,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无投诉方可申请。
(三)其他扶持补贴确认
1.文化旅游商品研发补贴。需提供获奖证书和官网公示信息。生产和销售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主推的系列文化旅游商品(文创产品)的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授权证明、产品及投入资金证明等进行审核确认。
2.文化旅游人才培育补贴。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需提交评定文书;在文旅融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需提交经权威部门认证的成果材料。
3.视频宣传补贴。申请网红达人宣传推广补贴的,需提交补贴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证明材料(视频点击量、发布数量、原视频等)进行审核。
4.演艺娱乐补贴。演艺娱乐内容或形式必须符合党中央和国家主导思想,符合国家、自治区、盟、旗各项政策法规。申请主体需提交组织活动的旅游企业或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演艺地点、时间等,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工作组人员到现场确认,并提供相关材料。
5.“99号公路”沿线商卖点补贴。全年无投诉、无安全事故的方可进行申请,需提供销售量以及售卖点图片等证明,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现场检查及抽查。
采访人:针对扶持补贴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方面,又有哪些规定?
受访人:扶持补贴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方面也是有规定的。(一)补贴资金受理与申报,本办法补贴资金实行申报制,补贴年度为当年5月至次年5月。符合本办法规定补贴条件的对象,需在次年4月1日前按补贴申报资料要求向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报送资料,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二)补贴资金审批与拨付。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各类补贴申报资料的受理、汇总和初审,工作组负责审核及拟定补贴资金兑现方案。补贴资金经旗人民政府审批、公示后,按申报顺序发放。 (三)监督检查。1.旅游扶持补贴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申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对通过弄虚作假、伪造相关资料、冒领、骗取等违法行为获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或依法追回已获补贴资金,且两年内不得参与申报补贴,同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补贴申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拒不接受检查的,暂停或停止拨付补贴资金,已经拨付的,收回补贴资金。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补贴:
(1)存在诚信问题的申请主体;
(2)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的;
(3)因故未抵达西乌旗或抵达但未完全按要求进行相关消费的;
(4)人员名单信息与现场查验人员信息明显不符的;
(5)无故不配合现场确认人员工作的;
(6)有损西乌旗形象行为的;
(7)未落实文明旅游要求的;
(8)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9)背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或因意识形态问题,产生不良舆情的。
采访人:《西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业扶持发展办法(试行)》中还有其他要强调的吗?
受访人:还有些注意事项:(一)本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过程主动接受旗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二)上述所有补贴均为税前补贴资金,享受国家减免政策的人员不计入补贴人数。(三)本办法原则上有效期为1年(2024年5月19日—2025年5月18日),如受不可抗因素影响,有效期顺延。(四)本办法由西乌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五)监督受理电话:0479—391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