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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西乌珠穆沁旗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三年规划(2022-2024)》的通知
索引号:150102GGA000/2022-00185 发文字号:西政办发〔2022〕 122号
发文机构:旗政府 信息分类:区域规划 \
概述:关于印发《西乌珠穆沁旗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三年规划(2022-2024)》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05-10 00:00:00 公开日期:2023-05-10 00:00:00 废止日期:2024-08-31 00:00:00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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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乌珠穆沁旗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三年规划(2022-2024)》的通知

来源: 旗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5-10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工作方案》《锡林郭勒盟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前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3十1十2”高考模式,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设施设备建设,全面强化高考综合改革基础工作条件保障,为落实高考综合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完善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装备保障水平,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将学校普通教室按照标准建设学科教室、通用技术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构建复合型综合实验教学环境。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1.完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发〔2022〕18号)、《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工作方案》(内高考综改字〔2022〕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供给,科学规划高中阶段学校布局,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底前,投资4000万元建设具有18间教室和6间实训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综合教学楼1处,合理布局校舍功能,加快新建综合教学楼建设进度,将原教学楼作为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用房,确保普通高中教学用房、设施设备配置等办学条件能够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和选课走班的基本要求。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提高教育教学装备保障水平。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提高数字化校园建设水平,到2023年底前,计划投入500万元建成数字化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并配齐相关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用好锡林郭勒盟教育服务平台,推动“同频互动课堂”在教研教学中的常态化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实践应用,持续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信息化能力。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3.健全师资配备各项机制。统筹用好教师自然减员空编和交流机制,优先保障高考综合改革紧缺学科教师编制使用计划,确保学科教师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需要。扩大师资补充渠道、创新招聘方式,计划2022年通过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补充短缺教师12名;2023年通过自然减员补充专任教师4名;2024年补充专任教师3名。有效改善教师学科结构,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确保选课走班教师充足。全面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优化激励性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上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予以倾斜。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普通高中;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前)

  4.提高教师培训实效。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培训,分批次对学校管理人员、学科专任教师进行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及教学管理、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全面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学方式,提升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的理解能力和应用水平。加大选派环节干部、骨干教师赴国内重点高中学习力度,发挥名师工作室、学科工作坊在教研教学中引领示范作用,建立新教师与骨干教师结对机制,通过师带徒、课堂展示、现场指导等方式助推青年教师成长。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二)创新教学管理形式

  5.深化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持续加强学校教研工作能力提升建设,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和自治区有关政策需求,加强教研组培训,提升教研工作的制度化和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教研工作机制建设要求,发挥教研工作对深化课程改革的专业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有机衔接,做好调整民族语言授课学生考试计分办法等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编办、人社局、普通高中;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6.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指导意见(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全旗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举措,打破传统行政班单一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班主任与导师机制相结合,学科学业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相结合的教学管理模式,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管理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教学组织管理智能化。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资源使用率,积极开展分层教学、走班教学。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普通高中;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7.开足开齐国家课程。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旗综合高级中学新课程实施和选修课程开设指导工作举措,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做好课程管理、教材选用等相关工作。完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整体规划三年课程安排,优化课程结构,均衡设置课程,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和课时。强化综合实践教育、劳动教育组织管理和学校特色课程建设,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规范学分管理,进一步细化各类学科课程的学分分配方案,制定学年学分分配表,完善学分认定办法,不断提升学分认定的可操作性和标准化水平。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普通高中;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三)提高考试保障能力。强化考试安全建设,安排专用经费,加强标准化考点语音广播系统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升级和招生考试中心试卷保密室、网络线路与网络设施设备安全建设,保障标准化考点升级和考试网络安全水平,确保标准化考点设备满足普通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需要。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普通高中;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旗委、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过程指导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部门要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同教育行政部门加大高中阶段专任教师、教研员编制的动态调整力度。发改部门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财政部门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强化经费保障。人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补充调整和绩效工资、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政策。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要确保教育规划用地和高中学校校园建设和扩建项目。宣传部门要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调整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综合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和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不断加强综合高中基础能力建设,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和选课走班经费需求。及时足额落实综合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并依据自身财力、办学成本等,逐步提高本地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三)强化监督考核。旗教育局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过程性调度通报和工作指导,每年向旗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报告高考综合改革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同时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纳入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内容。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学校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提供咨询服务,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改革方案,增进社会共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