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执源治理,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快速实现,推动诚信建设工程,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响应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新要求,积极探索执源治理举措,强调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建立专门执前督促制度,努力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例如,在包某某与布某、奥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分期给付欠款25万元,但布某、奥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本院考虑到申请执行会进一步激化双方当事人矛盾,为促使案件快速高效化解,决定移交执前督促团队。
执前督促团队联系到布某、奥某,一方面释法析理,告知其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通过诚信建设的相关政策,告知其主动履行的好处,最终,仅用时2天,两名当事人一次性履行25万元欠款,本院以高效率执前督促保障了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将该起案件化解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
今年以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前督促”新模式,引导符合条件的案件成功执前和解,实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下一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将持续积极探索执行督促程序,将执行工作前移,推动实现执行案件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性预防、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努力营造自动履行、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