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30 16:49    来源:  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 ]

  西乌珠穆沁旗隆胜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21户企业:

  经查,西乌珠穆沁旗隆胜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21户企业均已连续两年以上(包括两年)未按规定履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等违法行为。经与相关部门核实,上述企业至今仍未补报年报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经执法人员赴21户企业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21户企业)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大部分企业已无法取得联系。上述企业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我局对上述21户企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如下:吊销21户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公告所列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本案当事人在其法定住所查无下落,且通过留存的通讯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若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自公告送达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预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依法作出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

  联系人:安格尔

  联系电话:0479-3520570

  

  


拟吊销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