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的公告(2018)018号
关于发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的公告
西乌不动产遗失声明公告(2018)018号
权利人:冯志城(身份证号:152526195805130039)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西乌国用(2010)第12865号遗失,现委托我局于2018年5月17日至6月19日在旗政务门户网发布公告,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西乌旗国土资源局
2018年05月17日